时光乱了年华 发表于 2024-5-6 11:07:48

土地征收预公告(〔2024〕第010号)

信息来源:钟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胡集镇虎山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胡集镇虎山村六组、七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534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征收土地地块东至虎山村,西至虎山村,南至虎山村,北至虎山村;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二、征收土地理由拟征收土地用于胡集镇龙会路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根据钟祥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4年4月30日起,由辖区乡镇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4月30日起,辖区乡镇办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虎山村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五、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胡集镇、虎山村,并已在钟祥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zhongxiang.gov.cn/index.html)予以公布。特此公告。
钟祥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30日附件:拟用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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