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可以看到更多精彩内容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不上早课睡到自然醒”,家长该不该怼老师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某小学班群内,一名家长表示:“从今天开始,××所有第一节早课不上,让他睡到自然醒。”班主任老师对此回应,双方随后发生言语争执。家长希望孩子睡到自然醒可以理解,但提出不上第一节早课不符合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定。班主任不同意这种做法,是按规定行事,也是对学生负责。家长怼老师,是误解了老师的权责,混淆了群己边界。对于如何保障孩子的睡眠时间,家长和学校应理性沟通,形成合力。家长有保障孩子充足睡眠的意识,值得肯定,但不能靠推迟上学来解决。新京报如此评论。
●莫让学校陷入“安全责任”之困
——把“课间十分钟”还给学生,学校是第一执行人。教育部三令五申,社会舆论不断发出呼声,学校和老师不可能不知道课间休息对学生的重要性,之所以贯彻不力,一是重视不够,一是怕担责任。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一旦出现校园安全事故,学校、教师材料举证难度相对较高,往往比较被动。在“课间十分钟”实践基础上,教育主管部门不妨出台具体方案,明晰各方权责,将课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畴;司法机构也可进一步细化规则,明确学校在尽到教育管理责任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后的责任认定。北京晚报如此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