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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对自导自演抢小孩 不能只是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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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会员灌水之王

发表于 2020-7-13 08: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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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湖南芷江县有人“抢小孩”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让当地群众不安。经调查,该视频为自媒体人员自导自演,当地警方已约谈责任人龚某某,虚假视频已下架。

视频内容让人害怕。一女子抱着小孩在大街上行走,突然从后方驶来一辆电单车,车上的男子蛮横地试图抢夺孩子,女子激烈反抗后抱着孩子惊慌逃跑。光天化日,竟然发生如此严重的治安事件,但凡家里有孩子的,谁看了不觉得后背发凉,不想要转发提醒?让你害怕,赚你流量,鼓我钱包,这便是这些短视频拍摄者的根本目的。

互联网让虚假信息有了滋生的温床,各种“戏精”踊跃地站上舞台,将假的打扮成真的,把白的说成是黑的。近年来,很多网友都养成了一个习惯,凡事都“让子弹飞一会儿”,很多事听上去越是劲爆惊悚,反转速度就越快,不少最后都被证实为自导自演的“戏精式”营销。

去年5月周口男婴失踪事件,引发全网哗然,最终被证实为孩子母亲因家庭矛盾,与亲友“自导自演”的狗血剧;今年5月31日,一张布满“血迹”的校服照片,牵出“女童被老师体罚吐血”事件,一时间全网沸腾,最后查清楚了,是家长自导自演;今年6月13日,在网络掀起轩然大波的“网约车司机性侵直播”事件,也查明是一对夫妻以盈利为目的,自导自演进行的色情表情……

自导自演“抢小孩”,只是批评教育和下架视频,有些缺乏震慑力,与流量背后潜藏的巨大利益相比,违法成本有些太低了,评论区中网友纷纷呼吁要严惩不贷。可见大家对于弄虚作假、造谣生事的行为有多么痛恨。

扰乱网络秩序也是破坏社会安定,欺骗网友感情也是浪费公共资源。对于自导自演带节奏的违法行为,不能纵容,不可轻饶,不能只让网友靠自身“免疫力”抵制。法律就应该坚决亮剑,提高其违法成本。否则,约谈过后依然故我,下架之后换个马甲再上线,这类事情也是比比皆是。唯有动真格的严惩,才能遏制“戏精”的表演欲,净化网络空间,筑牢良心底线。

声 音

《半岛晨报》:自媒体创作也要有底线原则。不能任性,不能我行我素,不能为所欲为,这是起码的常识。

《潇湘晨报》:执法部门更应该关注这种现象的治理,不能再“唯流量论”了。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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