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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梓镇龚集村等56个村(分场):
湖北省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区)建设用地(钟祥市境内)拟征收(使用)你村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0〕3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该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水工建筑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钟祥市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对以上55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对官庄湖农场中山分场国有土地进行收回。
二、土地征收面积、范围 湖北省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区)建设用地(钟祥市境内)拟征收(使用)我市56个村(分场)土地3171.3763公顷,具体权属单位、面积见附表。 四至界线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市碾盘山建设协调指挥部牵头,属地乡镇政府、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自然资源、公安、财政等部门配合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调查核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锁定。钟祥市政府将依据征地范围现状调查情况,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内容为: 1、土地勘测,土地权属、面积核定; 2、房屋、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清算; 3、养老保险调查等。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 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住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抢种抢栽抢建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公告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827888100 特此公告。
征地明细表
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区)建设用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第0065号
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区)建设用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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