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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调解] 夜幕下的调解 --钟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连夜调成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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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5 11: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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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深夜,钟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对疫情严峻形势,下沉到基层第一线,连夜调成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

晚上7:00  紧急受理调解申请

正在承天一路路口值守的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主任宋善选接到一起调解申请电话:老宋,镇里出现一起非正常死亡,请中心帮助处理。

该镇民警上午在江边发现一具女尸,排除他杀可能。据调查,死者丈夫周某怀疑其同邻村刘某有染,两人激烈争吵后赌气跳水自杀。周某坚持认为妻子的死亡是刘某造成的,要求刘某赔偿50万元,否则拒绝领回尸体,并纠结亲属数十人,前往邻村索赔,遭遇村镇抗疫卡口拦截,情绪相当激动,给当地防疫工作带来很大冲击。镇村调委会先后介入,但调解未果,紧急向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求援。

面对抗疫期间的这起突发的群体性纠纷,宋善选知道,这起纠纷必须尽快介入,若放任不理,不仅会增加调解难度,增加相互感染病毒的风险,甚至可能引发两个家族的斗殴事件。经向司法局党组报告,司法局党组书记、黄知建果断拍板,当即调整值班,调配车辆,专程护送前向纠纷发生地调解。

晚上9:00   依法组织双方调解

到达乡镇后,考虑到参与调解人数较多,当前新冠病毒的传染性、潜伏性和狡猾性等多种因素,宋善选同志选择镇派出所院内停车场作为“调解室”,协调派出所民警现场进行消毒,要求调解双方当事人佩戴好口罩,做好自身消毒,相互间隔一米五的标准。

调解过程中,针对周某的调解诉求,宋善选从三个方面对周某家属进行劝解:一是证据不成立。现在是打工经济时代,人与人交流比过去频繁,周某提供的死者同刘某的聊天记录,无法证明死者有背叛婚姻的事实,且无其他相关证据佐证。二是诉求无依据。死者是投河自杀,无任何人帮助或者胁迫,周某要求刘某赔偿50万元的请求,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三是情理讲不通。作为丈夫和子女,不该对死者有不公正,甚至侮辱性的评价,应该尊重死者,保护家族的声誉。

死者的子女听后站出来说:各位长辈,我认为这个干部伯伯说的对,咱们别闹了。爸,带妈回家吧!

深夜2:00   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由周某办理死者后事,双方不得再因此事产生其他纠纷。

     按照疫情期间、丧事从简原则,宋善选陪同周某等亲属共同办理了火化事宜。

     一起纠纷在深夜落下帷幕,矛盾得以化解,死者得以安息,疲惫不堪的宋善选脸上露出了些许笑容……


    抗疫期间,钟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坚持一手抓抗疫、一手抓调解,在主动参加抗疫工作的同时,无障碍接受各调委会申请,先后受理并调成矛盾纠纷5起,为维护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市司法局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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