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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男子无意中打开他人网购账户 两次共盗刷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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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1 08: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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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无意间的操作,让男子曾某在网上找到了一条致富捷径,两次进入受害者的网购平台账户,用其账户消费3.4万元。6日,受害人发现账户被盗刷报警,东津警方很快掌握其行踪,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曾某主动投案自首。

7月6日中午12时,东津派出所接居民雷先生报警,称自己一网购平台账户内的34000余积分被盗刷。

雷先生介绍,他是一网购平台的注册用户,在该平台内,充值1元人民币可兑换1个积分,他的账户内共有3.4万余积分。7月6日上午,他突然接到平台客服账户消费异常的提醒,称其账户上午消费30536积分,但他当时并未在平台购物,遂登录账户,发现账户内积分被盗刷,于是报警。

民警查询雷先生账号内信息,显示其积分购买的物品,收件地址为樊城霁月路某快递点。于是,民警赶赴该快递点,查询到收货人曾某的联系方式。

随后,民警立即与曾某联系,并对其宣讲法律政策,当日下午6时许,曾某在快递点向民警投案自首。

到案后,曾某交代,他也是该平台注册用户,该平台账户为手机号码,注册时有一个初始密码。6月24日,他在无意中输入手机号码和“初始密码”,竟然打开了一个陌生账户,并成功消费6925元后,他发现这个“漏洞”,并不断尝试,7月1日,他采用同样的方法进入雷先生的账号,成功消费4233个积分,7月6日再次进入雷先生的账号消费30536个积分,没想因为消费额度过高,被系统发现消费异常。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楚天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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