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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区)建设用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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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会员灌水之王

发表于 2021-4-15 09: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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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梓镇龚集村等56个村(分场):

湖北省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区)建设用地(钟祥市境内)拟征收(使用)你村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0〕3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该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水工建筑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钟祥市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对以上55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对官庄湖农场中山分场国有土地进行收回。

二、土地征收面积、范围
湖北省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区)建设用地(钟祥市境内)拟征收(使用)我市56个村(分场)土地3171.3763公顷,具体权属单位、面积见附表。
四至界线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市碾盘山建设协调指挥部牵头,属地乡镇政府、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自然资源、公安、财政等部门配合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调查核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锁定。钟祥市政府将依据征地范围现状调查情况,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内容为:
1、土地勘测,土地权属、面积核定;
2、房屋、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清算;
3、养老保险调查等。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
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住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抢种抢栽抢建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公告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827888100
特此公告。

征地明细表

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区)建设用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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