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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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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7 10: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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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2年第3号)

在2022年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我市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我局已完成了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钟祥市葛味仙食品厂生产的葛根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11日对钟祥市长寿爱家购物广场销售的,钟祥市葛味仙食品厂生产的葛根粉(500g/罐,生产日期:2021-12-30)进行抽检,经检验,水分、葛根素项目不符合GB/T 30637-2014《食用葛根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检结果于2022年1月25日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通报给我局。

(二)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企业共生产了同批次葛根粉10罐(500g/罐),截止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时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300元。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月30日向该企业送达抽检不合格报告。对于已销售的产品,该企业采取了召回措施,目前无产品召回。

该企业生产水分、葛根素项目不符合GB/T 30637-2014《食用葛根粉》要求的葛根粉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本局于2022年2月23日立案调查,并于2022年3月3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6000元的处罚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处置情况。该企业从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对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一是葛根粉在制作过程中漂洗次数过多,只注重了葛根粉的颜色和味道,从而导致葛根素的流失;二是在晾晒过程中时间过长且夜露,没有掌握好水分,从而导致葛根素的流失。该企业加强对生产工艺的把控,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生产,并健全出厂检验制度。我局于3月30日对该个体工商户整改情况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为合格。

二、湖北亿睿葛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11日对湖北亿睿葛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粉(500g/罐,生产日期:2022-01-09)进行抽检,经检验,葛根素项目不符合GB/T 30637-2014《食用葛根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检结果于2022年1月25日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通报给我局。

(二)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企业共生产了同批次葛根粉100罐(500g/罐),截止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时已销售78罐,库存22罐,销售金额3120元。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月30日向该个体工商户送达抽检不合格报告。对于已销售的产品,该企业采取了召回措施,目前无产品召回。

该企业生产水分、葛根素项目不符合GB/T 30637-2014《食用葛根粉》要求的葛根粉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局于2022年1月30日立案调查,并于2022年3月10日对该企业下达了没收扣押该批次葛根粉22罐,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处置情况。该企业从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24日期间对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未进行产品查验检验,误将红薯粉罐装到葛根粉包装内。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生产,加强产品查验检验制度。我局于3月10日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为合格。

三、钟祥市丰乐镇莫贪杯酒坊生产的玉米酒(49°)

(一)抽检基本情况。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10日对钟祥市丰乐镇莫贪杯酒坊生产的玉米酒(49°)(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10-11)进行抽检,经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检结果于2022年1月26日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通报给我局。

(二)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个体工商户共生产了同批次玉米酒(49°)100斤,截止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时已销售完毕,销售金额1000元。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2月9日向该个体工商户送达抽检不合格报告。对于已销售的产品,该个体工商户采取了召回措施,目前无产品召回。

该个体工商户生产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的玉米酒(49°)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于2022年2月9日立案调查,并于2022年3月3日对该个体工商户下达了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处置情况。该个体工商户从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3月3日期间对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生产环节把控不严格。该个体工商户进行整改:1.立即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提高业务水平;2.严格进货流程,调整进货品种和数量,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我局于3月3日对该个体工商户整改情况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为合格。

信息来源: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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