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可以看到更多精彩内容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湖北日报讯 (记者吴文娟、通讯员胡翠兰)全省710家商超门店,实现“七天无理由退货”,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6月15日,省消委在武汉举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新闻通报会,发布了这一令人振奋的消息。
今年以来,省消委以宜昌为试点,在全省范围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经过动员倡议、调查征询、自愿申报,逐步形成了以大型零售商场作为推行“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为牵引,带动各行业实体店经营者形成“积极承诺、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目前,参与此次现场“承诺活动”的有:苏宁易购、沃尔玛、中百仓储、中商、工贸家电、家乐福、迪卡侬7家综合卖场,海尔、美的、林内、万家乐、美菱长虹、苏泊尔、九阳、科沃斯、OPPO、小米、vivo、创维、海信、TCL、长虹、康佳、三菱重工17个品牌企业,共436家门店。
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已作出公开承诺的有:宜昌首批试点7家商超共168家门店,潜江9家商超共75家门店,咸宁8家,孝感17家,荆州洪湖6家,并逐步向县区纵深发展。全省“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合计710家。
通报会上,省消委发布了《湖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导则》,明确消费者在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后,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