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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16〕132号文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湖北省人社厅(鄂人社发〔2019〕27号)明确了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的对象和条件,禁止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人员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实行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经办规程、统一经办系统。
2020年7月1日起,我市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业务。参保人员需按规定缴纳当年缴费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再允许补缴过去中断时段的养老保险费。
从现在起至2020年6月30日为我市政策执行过渡期。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存在中断缴费的仍可办理补缴,逾期将无法受理。
友情提醒: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存在养老保险中断缴费情况的,赶紧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到当地代征银行办理补缴手续,逾期不能补缴哦!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常见问题解答 :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年度是什么时间?
全省规定,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社保缴费年度。
2、灵活就业人员在哪里缴纳社保费?
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地代征银行网点缴纳社保费。
参保地
代征银行
荆门市直
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部分网点)
京山市
工商银行
沙洋县
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钟祥市
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东宝区
邮政储蓄银行
掇刀.高新区
邮政储蓄银行
屈家岭管理区
农业银行、社保大厅可刷信用卡
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什么时间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办理,今后将不允许再补缴已中断的年限。即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将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养老保险费业务。
4、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是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分为九个档次,分别按照缴费基数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设定,月缴费额分别为576元、672元、768元、864元、960元、1440元、1920元、2400元、2880元。
5、灵活就业人员从2020年7月1日起怎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从2020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只能按规定正常缴纳缴费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允许补缴过去已经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如,2020年度只能缴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补缴2020年7月1日之前任何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有什么影响?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后,其前后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在办理退休手续和计算退休待遇时,中断的年限予以扣除。退休待遇的多少取决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和金额的高低、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
7、一次性或累计补缴超过3年(含)怎么办理?
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规定,对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时应提供相关补缴的法律文书。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或累计补缴超过3年在办理转出时,无法提供相关法律文书,转入地将不予接收。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如果需要补缴超过3年的,需本人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如遇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时,转入地不予接收时将对这一补缴时段予以退费处理。这个政策目前对转入转出地要求都是一致的,请广大灵活就业人员要准确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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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拨打下方咨询电话:
荆门市人社热线:0724-12333
荆门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0724-2367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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