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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昨日,记者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印发《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自2020年11月1日起,我省开始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证照分离”即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分开。据了解,我省是全国第四个省级全域试点省。在前期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省有关部门对全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将530项中央和省级事项(其中省级层面7项)全口径纳入改革清单进行分类管理。其中,19项涉企审批被取消。
从需要审批改为仅需备案的10项内容来看,原来需要办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在改革后,无需办理,诊所开展诊疗活动只需要持有营业执照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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