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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拒收现金专项整治行动 拒收人民币属违法 可拨打12363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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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08: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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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在手机支付已很普遍,但不是所有人都会主动选择。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获悉,该行从11月至今年年底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公众如果遇到类似行为,请保全证据,有效维权。

近年来,移动支付的便捷性不仅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也逐渐改变了商家的结算习惯,有些商家甚至挂出了“不收现金”的标示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表示,“不收现金”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拒收现金”也侵犯了消费者选择采用合法正当方式来支付的权利。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根据总行安排部署,于11月11日至今年年底在湖北辖区内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通过重点排查、巡查暗访、投诉追踪、处罚曝光、扩大宣传、提升服务等一系列措施,规范各类社会主体现金收付行为,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多元化支付工具的运用,保障社会公众享有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郑重提示,如果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请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保全证据,有效维权。湖北省内公众可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举报,也可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27-12363。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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