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为进行处罚的公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钟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自2020年5月1日起在钟祥市范围内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违法行为 违法代码:60110,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上的道路上行使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罚款50元。 违法代码:30190,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罚款10元。
钟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