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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暂停发放!荆门市社会保险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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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5 10: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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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发放未办理资格认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通告
市直企业(离)退休人员:

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防范化解养老金支付风险,杜绝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行为,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和湖北省社保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鄂社保函﹝2022﹞32号)要求,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实行常态化管理,认证有效期为最后一次通过资格认证日期递延12个月。如在认证有效期内未完成认证的,系统将于2023年12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认证成功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

请在认证有效期内未完成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及时通过支付宝“湖北智慧人社”“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自助认证存在困难的,可请亲朋好友、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协助认证,或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龙泉大厦一楼)社保窗口认证。对于行动不便又不能线上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可预约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上门协助开展资格认证。

联系电话:0724-2376325   
                 0724-2332513
荆门市社会保险局
2023年12月01日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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