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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跟团游要签正规合同 费用切勿转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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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09: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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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旅质量监测中心发布消费提示   跟团游要签正规合同 费用切勿转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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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高东起 丁晨 通讯员 严俊

阳春三月,百花盛开,众多游客纷纷走出家门,开启春日赏花之旅,文旅市场也迎来出游高峰。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湖北省文化和旅游质量监测中心联合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发布出游提示、公布相关案例,提醒广大游客理性消费,谨防陷阱,依法维权。

游客出游前,要仔细甄别选择正规旅行社,规范签订旅游合同,确保个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游客出游时遇到问题需要咨询和投诉时,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或向旅游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调解解决。如果调解不成,还可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

参团要选择正规旅行社

【案例】

游客刘某计划赴外地旅游,便联系常年在A旅行社工作的熟人王某,直接把团费1800元转至王某的个人账户。没想到,王某早已从A旅行社离职,涉足其他行业。王某不想让A旅行社知晓,便将刘某转给B旅行社接待。不料,在旅游行程中发生强迫购物纠纷,因刘某没有和B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导致刘某难以追回损失。

【温馨提示】

旅行社总部及其分公司、服务网点,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都有工商及文旅部门颁发的登记、备案、许可等证照。不管是国内旅游还是出境旅游,参团旅游都应选择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千万不要轻信熟人,更不能将团费转入个人账户。参团报名时,要尽可能详细了解旅游价格所包含的项目及服务标准,并对旅游中的交通、住宿、餐饮、购物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服务标准进行明确,有效防止旅游行程中服务质量缩水,降低旅游安全风险。

【法规释义】

《旅游法》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必要的营业设施、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特别是从事出入境旅游,还应取得其他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

线上企业要看清许可证

【案例】

两名游客通过一家网店,购买了外地的包价旅游产品。该网店老板廖某委托别某组织接待,不想在旅游行程中发生强迫消费,引发纠纷。后来游客发现,这家网店没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

【温馨提示】

选择线上旅游产品时,应增强法律意识,仔细甄别,注意浏览网站主页,认真核对文旅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分别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理性对待以网络推广、公众号营销等形式组织的旅游活动。

【法规释义】

《旅游法》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口头承诺也要写进合同

【案例】

在梁某的宣传鼓动下,谢女士参加了梁某组织的“某省大环线8日游活动”旅游产品推介会。推介会宣传,此次旅游活动为“一价全含”,品质游、无购物。会后,谢女士在梁某处报名并交纳全额团费,但没有签订旅游合同。谢女士抵达目的地后,被告知需进店购物,还需额外交钱。谢女士认为,梁某宣传的旅游行程与实际不符,向旅游主管投诉,但因没有合同导致维权难。

【温馨提示】

旅游者参团旅游,应当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自费项目等。对口头约定的服务事项,要在旅游合同中加以明确。旅游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服务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行程单、发票或收据是维权的重要证据,一定要妥善保管。

【法规释义】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含: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行程安排,成团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交纳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

游客书面同意才能转包

【案例】

游客向女士报名参加A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双方签订了正规的旅游合同。但是,旅途中实际行程与前期沟通的行程不一致,且导游服务态度差、购物时间长,向女士要求旅行社赔偿因投诉而停留一天的食宿费用。事后她才发现,她多次被转包,接待她的分别是B旅行社和C旅行社。由于多次转包,企业从中赚取差价,导致实际提供的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温馨提示】

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后,在委托第三方旅行社接待时,一定要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告知游客第三方接待旅行社的名称、具体接待服务事项,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法规释义】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

《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本版绘图/刘阳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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