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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学堂] 【转载】社会组织不守规矩 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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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8 13: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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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宽进”,并不意味着放弃对其“严管”。市场的“无形之手”与政府的“有形之手”同时发力,社会组织发展的方向感会更强,违规社会组织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失去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购买服务的资质!新一期市政府公报显示,《深圳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已出台。今后,社会组织的诚信度将被置于更重要的位置,行事不够规范或有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将被列入“黑名单”,并承担相应后果。
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社会。越来越多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的社会组织的出现,对于政府职能转变、社会治理创新意义重大,让整个社会更有活力,运行更加高效。正因为如此,社会组织的“入门条件”降到了“地平线”,发展势头越来越猛。以深圳为例,自2006年实行工商经济类、社会服务类以及公益慈善类三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以来,社会组织登记门槛不断降低。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0100家,可谓是“遍地开花”。
社会组织“宽进”,并不意味着放弃对其“严管”。社会组织数量剧增,倘若放任自流,轻则导致功能同质化,难以实现“物尽其用”;重则造成鱼龙混杂,搞得社会组织生态圈乌烟瘴气,在社会公众面前公信力扫地。既然有些社会组织没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甚至“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政府就不能坐视不管。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所有市场主体都必须遵守“游戏规则”。社会组织是重要的市场主体之一,不讲信用、不守规矩是万万不行的。其实,社会组织的发展与企业是类似的,同样遵循优胜劣汰的市场“生存法则”,能够留下来的都是“强者”。而政府加强监管与引导,借鉴商事主体异常名录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制度,目的则是强化社会组织的规则意识,使其规范发展。
市场的“无形之手”与政府的“有形之手”同时发力,社会组织发展的方向感会更强。然而,难免有些“两只手”都拉不住的社会组织,不守规矩乱来,那只能说“后果很严重”。社会组织一旦行事不诚信、不规范、不合法,便会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异常永久名录”,从而在项目承接、资金扶持、等级评估、荣誉授予方面处处受限,这无异于“自绝生路”。
制定规则目的是为了规范发展而不是限制发展,因而要给及时主动纠错者留有余地。被列入“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只要能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则可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合理的进入与退出机制,能够有效避免将虽犯错却有意愿改过的社会组织一棍子打死,从而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使之走上正路并越走越好,岂不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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