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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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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1 09: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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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及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摩托车、电动车作为代步及生产工具进入了千家万户,因之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呈急剧增长态势。俗话说:驾驶汽车是“铁包肉”,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是“肉包铁”,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防护性能差是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据统计,今年元至10月,全市共发生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78起,死亡83人,其中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事故56起,死亡59人,分别占总数的72%、71%。就在国庆期间,客店镇还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爷孙二人死亡,这些身边血淋淋的事故造成一幕幕家破人亡的惨剧,令人触目惊心。

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整治行动。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无牌、无证、无保险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电动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全力支持此次行动,营造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文明交通意识,主动向身边人员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讲解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交通安全常识,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二、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自觉摒弃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随意停放等交通陋习,主动劝阻与文明交通不协调的各种行为,自觉监督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三、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坚决抵制逾期未检、违法拼装改装、报废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等危险驾驶行为,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四、争做文明交通的垂范者。以身作则,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遵守交通规则,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自觉服从交警的指挥,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垂范者。

钟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11月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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