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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平安家庭”建设暨 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案例 187份保护令 强力震慑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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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5 08: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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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平安家庭”建设暨 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案例 187份保护令 强力震慑家暴 ... ...

我省发布“平安家庭”建设暨 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案例  187份保护令 强力震慑家暴 ...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 省政府新闻办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平安家庭”建设暨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据介绍,反家庭暴力法出台5年来,全省法院先后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87份,保护家庭妇女儿童不受暴力侵害,并对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妇联主席李述永介绍,近年来我省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平安家庭”纳入平安湖北建设“9+3”工作格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联合省妇联制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共建沟通协调、信访互动等机制。省委政法委、省妇联、省法院、省司法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省公安厅、省妇联印发《湖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推动反家暴创新制度落实。


为解决妇女儿童维权突出问题,我省大力推进家庭领域立法及法律实施,先后推动出台《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提供法治保障。全省法院先后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87份。省公安厅将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和告诫书发放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内容。省高院还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全力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在全省确定17个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2020年,全省法院受理家事案件59180件,结案57220件,调解17983件,调解率31.43%。


据悉,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依照受害方申请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其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组织,由公安机关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执行。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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