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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交警:致全市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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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会员灌水之王

发表于 2021-6-28 18: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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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全市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的一封公开信
广大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及驾驶员朋友们:
您们好!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摩托车、电动车作为代步及生产工具进入了千家万户,因之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呈急剧增长态势。俗话说:驾驶汽车是“铁包肉”,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是“肉包铁”,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防护性能差是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据统计,2020年元至10月,全市共发生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78起,死亡83人,其中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事故56起,死亡59人,分别占总数的72%、71%。客店镇还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爷孙二人死亡,这些身边血淋淋的事故造成一幕幕家破人亡的惨剧,令人触目惊心。

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整治行动。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无牌、无证、无保险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电动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全力支持此次行动,营造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文明交通意识,主动向身边人员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讲解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交通安全常识,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二、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自觉摒弃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随意停放等交通陋习,主动劝阻与文明交通不协调的各种行为,自觉监督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三、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坚决抵制逾期未检、违法拼装改装、报废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等危险驾驶行为,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四、争做文明交通的垂范者。以身作则,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遵守交通规则,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自觉服从交警的指挥,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垂范者。

(二)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措施
摩托车车主及驾驶员朋友们:
您们好!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市摩托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但由于各种原因,摩托车管理普遍存在“三低、三高、三难”的问题,即办牌办证率低、交通肇事逃逸率高、案件查处难;年检率低、交通违法率高、秩序管理难;保险率低、交通事故率高、事故理赔难。尤其是办牌办证率低、年检率低的问题相当突出,严重扰乱了车辆管理秩序,埋下了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已占交通事故总量70%以上,且在事故发生后,由于缺乏有效的车辆牌证及保险手续,往往无力承担相关赔偿费用,严重危及社会和谐稳定。对此,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为此,公安交警部门将坚持便民服务与依法纠违相结合,在广泛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的同时,加大路面管理力度,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为了便于大家掌握法律和政策,我队本着有情告知在先,从严处罚在后的原则,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告知如下:

无证驾驶           处500-2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

不戴头盔           处50元罚款,扣2分

驾驶无牌车辆       处200元罚款,扣12分

车辆超员           处200元罚款

拒绝检查冲岗逃逸   处15日以下拘留

无交强险           补缴保费并处保费额两倍罚款

酒后驾驶           处2000元罚款,扣12分

乱停乱放           处100元罚款

闯红灯             处200元罚款,扣6分

非法加装遮阳伞     处500元罚款,拆除非法装置
钟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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