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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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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 18: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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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我市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我局已完成了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钟祥市优尚名品食品有限公司加工经营的野生葛根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年8月13日在天猫商城(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对外包装标注为钟祥市优尚名品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湖北葛知缘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加工的野生葛根粉(生产日期:2021-06-25)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葛根素、酸度项目不符合 Q/GZY0002S-2019《葛根粉》要求。抽检结果于2021年9月9日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通报给我局。

(二)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野生葛根粉的实际生产企业不是湖北葛知缘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而是钟祥市优尚名品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在与湖北葛知缘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到期后,使用之前剩余的包装袋,包装从农户收购的散装葛粉后在天猫商城销售。在加工该批次葛根粉时,钟祥市优尚名品食品有限公司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该公司共生产了同批次野生葛根粉30袋,共计15kg,销售金额894元。截止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时已销售完毕。对于已销售的产品,企业采取了召回措施,但已无产品可召回。

该公司未经许可,生产经营标签含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于2021年9月19日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11月11日对该公司下达了没收违法所得894元,罚款29000元的处罚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处置情况。企业从2021年9月19日至2021年11月1日期间对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未取得生产许可,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加工食品,导致所加工的食品不合格。我局于11月1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审查,企业已停止违法行为。
                           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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