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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买卖同罚”彰显打拐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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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09: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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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公安部在广东省深圳市组织开展“团圆”行动认亲活动,为3组家庭实现团圆。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儿子孙卓也在此次被召回的被拐儿童中。警方透露,如今拐卖孙卓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批捕。此外除正在生病的孙卓养父,孙卓的养母及另一名被拐孩子符某涛的养父母也被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据12月6日《扬子晚报》)

今年7月,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的儿子也找到了。历经漫漫寻子路,两个上了电影的破碎家庭,终于实现了团圆。结局令人欣慰,生活却回不到从前。父子相认的泪水与拥抱背后,却是无从填补的亲情缺失。

郭刚堂儿子打算留在养父母身边,认为养父母对他有养育之恩,如今年纪大了,需要人照顾,对亲生父母,则会经常回来看看。孙卓同样表示还是想要留在养父母那里,“不管怎么样,养父母养了我十几年,对我这样才活了十几年的人来说,这些年的感情就是全部。”

两个孩子的感受几乎一样,虽然心里明白,亲生父母为寻找他们付出了很多,很伟大,但现实是他们找到了亲生父母,却找不到“回家”的路。

孩子被拐卖,寻子的父母挣扎在爱与痛之中。对被拐儿童本人来说,命运同样残酷,经历了与亲生父母的离别,又会面临与养父母的割裂。“这边是我的父母,那边也是。”没法在两者中做选择。这样的情感割舍,同样是不可承受之重。

孩子是无辜与不幸的,无论怎么选择,都可以理解。造成这种人间至痛的,是拐卖儿童之恶,这是不可原谅的罪行。郭刚堂与孙海洋的坚强和执着感动世人,两个家庭也很坚强,多少孩子被拐的家庭,夫妻离异,家庭破碎;倾家荡产,一蹶不振……所以,对作恶的人贩子是人人喊打。“买拐同罪”也常引起讨论,认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只有从买卖的源头两端严打罪恶根源,才能更好守护孩子的安全。

《失孤》原型郭刚堂找到自己的儿子,网友认为不能因为养父母对孩子好,就放弃追究法律责任。此次,《亲爱的》原型孙海洋儿子被找到,同样是养父母对孩子还不错,网友同样认为,不能因此就不追责。因为这种所谓的温情是“建立在别人家痛苦之上,不仅是自私,也是社会毒瘤。”

对买来的孩子很好,当然比虐待孩子还是显得要有人性些。但从社会正义上来讲,这种好说是伪善也不为过,从本质而言,是基于对他人伤害的作恶,网友不肯原谅这种“假慈悲”也很正常。

根据《刑法》规则,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也规定对收买的被拐卖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如今孙卓的养母及另一名被拐孩子符某涛的养父母均被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体现了打拐题中的应有之义,也符合社会正义的期待。法律该如何给个公道,也就令人关注。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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