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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5种门诊慢特病可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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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4 09: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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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曹洋 通讯员黄姗)11月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获悉,不需要邮寄报销单据,也不用再等待报销费用打款,湖北实现五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10月底,湖北省所有市州开通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据悉,以往门诊慢特病患者跨省就医时,需参保人先行垫付,再携相关纸质票据到参保地经办服务窗口申请报销。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上线后,我省已认定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外省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外省已认定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湖北省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参保人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异地备案”栏目,查询全国各省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各统筹地区公布的门慢特结算告知书、全国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以及查看本人是否具有门慢特资格,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跨省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医保报销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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