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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禁止在运单上显示完整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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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8 09: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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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近日实施的《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

这是记者7日从市场监管总局举行的快递业两项国家标准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国家标准近日正式实施。

我国快递年业务量达千亿件,快递电子运单是应用于快递外包装的重要单据,每年耗用量很大。在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要求快递企业、电商经营主体等采取措施,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仅限于快递企业及其授权的第三方、相关管理部门,使用相关设备合法读取。标准还明确了纸张、背胶、油墨,以及字体字号、隐藏及加密处理、胶粘物理性能等一系列技术指标。

《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国家标准实现全行业地址信息及编码体系的统一,将寄递地址代码化、替代文本地址,无需再记录和书写传统的文本地址,避免了地址不清、书写错误等问题,方便寄递企业和广大用户。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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