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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街拍路人是否侵权引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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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0 13: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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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频截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6月7日,疑似中石油旗下子公司,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领导胡某勇,和一名年轻女子在成都街头亲密牵手逛街,被一名街拍摄影师拍下发布到网上,引发社会关注,该女子被指是其女同事董某某,并非其妻子。当日下午,中国石油北京项目管理公司通报称,涉事人员胡某勇已被免去寰球项目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并接受公司纪委核查。

在被拍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街拍摄影师将他们的视频发布到网络上,以此吸引流量,其行为是否合法,也引发多方议论,对此多名律师认为,如果当事人同意,摄影师可以拍照,但未经当事人同意,将照片视频上传互联网平台,则构成侵权。


太古里街拍路人成为产业


据报道,发布视频的是一名叫小米的摄影师,其经常在成都太古里进行街拍。小米表示,视频发布后就收到当事人的私信,随后他就删除了该视频。小米称,当时很多摄影师都在拍他们,二人并没有拒绝,“如果拒绝了,我们都不会拍,不会发。”

极目新闻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以街拍为关键字搜索发现,该平台上有很多名字含街拍的账号,部分账号的粉丝数量达数十万甚至数百万。这些账号都以俊男靓女的街拍视频为主打,视频的平均点赞量都较高,部分账户标注有类似“不便出镜私信删除”的字样。极目新闻记者发现,很多粉丝数量多的街拍账号都在进行带货、寻求商务合作等经营活动。

成都太古里被誉为“街拍胜地”,有许多街拍客在此以拍摄游客为业。为了保护公众的肖像权,在太古里竖有“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肖像权”的告示牌,文明守则中注明,禁止未经允许的拍照或拍摄。同时,这里的街拍客必须办理“拍摄许可证”。极目新闻记者探访成都太古里时发现,在路边,有多位拿着长焦镜头的摄影师,会偶尔拿起相机拍摄路人。成都太古里服务中心客服人员表示,所有的商业拍摄都需要申请,获得拍摄许可证才能进行,但对个人拍摄并无特别限制,如果拍摄影响到了他人或店铺经营,将会有工作人员劝导。

未经同意街拍路人涉嫌侵权

在被拍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街拍摄影师将他们的视频发布到网络上,以此吸引流量,其行为是否合法?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街拍涉及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条的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被拍摄者(也就是肖像权人)未拒绝拍摄,摄影师不构成违法;但如果摄影师未征得被拍摄者同意,将照片发布在网络等公开渠道,则构成侵权。街拍如果是针对被拍摄者隐私部位,无论被拍摄者是否同意,只要公开都构成侵犯隐私权。

吴正平律师还认为,就本起事件中的两位当事人胡某勇和董某某来说,除肖像权外,还涉及其他诸如公职人员身份、上下级关系等问题。至于受到单位批评、处分,这属于无法预见的损害后果,与街拍本身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所以无法要求摄影师对此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如果街拍行为侵扰了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那么可以认定为对隐私权的侵犯。如果当事人同意,摄影师可以拍照,得到授权后可以将拍摄的照片视频上传至互联网平台。但如果是公众人物,其在公共场合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这种情况下,摄影师在公共场合的街拍不构成侵权。

对于很多网友转发相关视频吸流,甚至以此促销服装的行为,付建律师认为,商家通过借助社会热点事件达到引流的目的并不违法,通过热点引流也属于一种营销手段。但如果利用被拍摄者作为模特并在销售过程中展示的,可能侵犯肖像权。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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