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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对劣迹艺人违法失信应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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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3 08: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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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显示,近日,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与郑爽服务合同纠纷案更新被执行人信息,郑爽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050万元。(据12月12日红星新闻)

2021年,郑爽因代孕弃养和偷逃税款而在演艺圈销声匿迹,只留下“日赚208万”的惊人之梗,至今仍让很多打工人望而兴叹。而2年后,她因为合同纠纷被强制执行,金额又是巨大的9050万元,更是让网友们感慨:“她混圈的那些年到底捞了多少钱?”“明星的收入是不是太可怕了?”

从法律上来说,强制执行是指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也就是说,郑爽本就应该赔人家那么多钱,但她赖着不赔,法院只能按照法定程序,强制要求她赔。如果再不赔的话,她就可能成为“老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说,郑爽先是因代孕弃养和偷逃税款,在法律上、道德上都已经“塌房”,但违法的事,绝不能“虱子多了不痒”,一码归一码,违法必追究。

这起民事纠纷案件,其实是郑爽此前一系列违法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之一。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是电视剧《翡翠恋人》的出品方,2016年,公司邀请郑爽出演该剧女一号。补充合同中约定,如果艺人因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因劣迹遭受国家新闻出版局或广电总局封杀,影响本剧拍摄和上映,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艺人应退还公司已支付的酬金,并赔偿公司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现在看来,这一条款可以说是一语成谶,也说明这家企业的风险意识比较强。不少影视作品的出品方,碰到主演“塌房”“被封杀”,面临巨大的损失,而且还可能因为事先没有签订相应的合同条款,而无法维权索赔,只能自认倒霉。近年来,娱乐圈“塌房”事件频出,让如何选择一个靠谱的明星合作,如何做好背景调查、规避合作艺人的潜在风险,成为影视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影视剧制作成本高昂,如果因为用了劣迹艺人而无法面世,损失的金额动辄上千万甚至过亿元。哪怕像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一样,通过合同加了一道“保险”,依然面临着漫长的法律诉讼,需要消耗大量的维权成本。而很多作品本身其实非常优秀,有些在拍摄时就备受期待,如果因为劣迹艺人而搁浅或下架,观众也会感到惋惜和失望。

所以,无论是触及公共利益,还是涉及民事纠纷,对劣迹艺人的相关法律责任,就应该依法追究到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进整个行业走向规范,让“学艺先学德,做艺先做人”的准则深入人心,督促行业内摒弃“流量至上”的功利观念,清风正气,为遵规守法、潜心创作的从业人员营造良好的环境。

而要形成这样的局面,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明确演艺人员的从业规范,让对于“劣迹艺人”“污点艺人”的认定以及处罚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更加有力地维护相关企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更加有效地指导整个行业整饬秩序、控制风险。

声音

新华社:演艺人员理应遵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只有划底线、立规矩、严准入,才能防范遏制不良风气在社会上滋生蔓延。抵制劣迹艺人,“零容忍”只是开始,帮助演艺人员明确“立正守身,以身作则”标准,从而以良好的艺德和优质作品维护行业形象,是完善业内监督的更高目标。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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