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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安全] 焊割作业牢记“十不准” 莫让“小火花”酿成“大祸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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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4 10: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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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动用明火或者可能产生火种的检修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作业现场熔融的金属火花会到处飞溅,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2024年4月3日,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西河沿一家饭店发生火灾,当时正值用餐高峰期,火灾不仅惊扰了大批食客,还导致饭店二层屋顶被烧穿,万幸消防救援人员及时疏散与扑救,无人员伤亡。


经消防部门调查认定,起火部位为涉事饭店二层临建屋顶,起火物为油毡和防水材料等,火灾系屋顶防水施工人员违规动火作业引燃可燃物所致。经调查发现,施工人员对施工动火作业的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且施工方未持有相应资质,存在非法转包行为。此外,饭店在营业期间进行高风险施工,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当日,相关部门已对涉事的两名施工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处罚,对涉事饭店予以临时查封并处罚款。


消防提醒:餐饮场所是火灾高发区域违规动火作业,极易引发事故,营业高峰违规冒险动火作业,更要坚决杜绝,防范焊割作业出现事故要做到以下“十不准”!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准焊割。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准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前,不准焊割。

6.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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