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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起,由省住建厅审批的工程勘察企业丙级资质、工程设计企业丙级资质(不含与省水利厅联合审批资质)、工程监理企业丙级及事务所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部分事项,将由各市州住建部门受理、审查。
需要办理上述业务的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进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上传申报资料。市州住建部门在审批平台受理,并组织审查,将初审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市州住建部门将审查同意的事项内容通过审批平台报送省厅,同时书面来函确认,省厅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后,企业即可自行在审批平台下载打印资质证书。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州住建部门明确办理条件、时限、依据和申报资料等,按照文件要求,通过审批平台等渠道获取相关审查信息,减少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执行网上受理、审查的有关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必须通过审批平台受理、审查,严禁“体外循环”;自相关部门受理至将审查结果报送省住建厅,办理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审查和公示时间)。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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