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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 湖北省“断卡”行动利剑出鞘 半年处置71万个高危涉诈号码 电诈失信人员5年不能办新手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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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09: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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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断卡”行动利剑出鞘 半年处置71万个高危涉诈号码 电诈失信人员5年不能办新手机卡 ...

湖北省“断卡”行动利剑出鞘 半年处置71万个高危涉诈号码  电诈失信人员5年不能办新手机卡 ...

非法贩售手机卡和银行卡,是电诈案高发的重要根源


帮别人开张电话卡,或者把自己的手机号借给别人用,就能赚钱——遇到这样的“好事”,你会心动并行动吗?然而,让你想不到的是,这一“动”很可能让自己身陷囹圄。


4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通信管理局获悉,自去年10月“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已处置高危涉诈手机号码71万余个、诈骗短信61万余条,封堵涉诈域名、网址25万余个,惩戒5700多人次,下发了超过1亿条宣传提醒短信,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出租出售“两卡”或成犯罪帮凶


今年3月19日,一名正在办理开卡业务的男子引起了湖北移动恩施州分公司某营业厅工作人员的警觉。“这名男子跟我们前期监测到的一名疑似异常人员高度吻合。工作人员立即将信息反馈至反诈中心,反诈中心民警后经跟踪蹲守,成功抓获组织开卡人员向某。”湖北移动恩施州分公司营业厅负责人说。


经突审和对嫌疑人手机取证,恩施州公安局快速查清了一个隐藏在野三关镇内的开贩卡团伙。经查,犯罪嫌疑人向某以给予费用为诱饵,组织人员开办电话卡出售给福建安溪地区收贩卡团伙,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服务。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非法出售贩卖‘两卡’(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以蝇头小利为诱饵,诱使群众出租、出借、出售本人银行卡和电话卡,并贩卖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用以实施诈骗。他们诱骗的对象,以老年人、学生、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四类人为主。殊不知一旦被蛊惑,涉足“两卡”出租、出借、出售,被诱骗人或将成为犯罪帮凶,受到法律惩戒。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触犯法律的,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技术支持或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失信人员五年内不能开新卡


送一天包裹,往往要打上百个电话,手机号码未欠费却遭遇停机,这是怎么回事?最近,在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附近送快递的王先生有点蒙。


王先生告诉记者,这几天,他的手机没有欠费,却莫名其妙地被停了机。他专程去营业厅咨询,工作人员解释说,可能因为他电话打得太多,被列入了骚扰电话。王先生重新用身份证实名登记后,手机号码很快恢复使用。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对涉诈高风险电话卡管控的力度。从技术手段上,组织开展大数据研判,对用户通话行为特征进行分析,一旦发现天南地北广撒网的手机号码,极大可能会将其判定为高危号码。与此同时,对漫游到高危地区的手机号码,也会采取一定的临时通信限制措施。


“数据模型无法做到100%精准研判,这中间难免会有‘误伤’。”该负责人解释说,碰到这种情况,用户本人持身份证到通信营业厅办理二次核验即可重新开通。但是,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买卖电话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失信人员,除了面临法律处罚外,还将受到限制业务、严管账户等惩戒。失信人员无论是谁,个人名下只要有一张电话卡涉案,五年内不能开新卡,只保留一张电话卡。


互联网诈骗成高发态势


诈骗与反诈骗的博弈,无时无刻不在进行。近年来,电信诈骗的手段不断翻新,从去年下半年以来,通过互联网实施诈骗的案件逐渐成为高发态势。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8年前后,电信诈骗主要的渠道以电话为主;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通过互联网实施电信诈骗的比例不断攀升,高达85%以上。截至目前,针对公安机关认定的涉诈域名、网站,我省已累计封堵25万余个,其中90%以上是境外网站。


跨境电信诈骗高发,势必给防范打击工作造成极大难度。值得期待的是,我省通信行业已经建立起严密的防火墙制度,并和公安机关形成了良好的联动机制。近年来,我省电信、移动、联通三家通信运营商企业均派驻专人入驻反诈中心,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一旦通过技术手段发现疑似涉诈网站,也将第一时间反馈给公安机关。此外,我省正在大力推进涉诈互联网站弹窗提醒试点工作。


构建“全民反诈”,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势在必行。对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做到“不贪不信”;保护好个人隐私,不点不明链接,不轻易扫二维码,不向陌生人转账;遇到诈骗时不要慌张,即时拨打110报案并保存好相关证据,配合公安机关冻结骗子的账户;拒绝非法租售电话卡、银行卡等,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推行“黑名单”行业共享制度


“您办理电话卡是本人使用吗?请记住,电话卡使用只能是本人正常使用,不能用作营销电话。如果在使用中,多次有他人将您的号码备注为营销骚扰或投诉,那么经查实后,您这个号卡将被停止使用,更严重的是将会关联您证件下其他号码。”


“您好,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要求,您办理的手机号卡只能是本人使用,不得出售、出租或出借给他人。如果您本人手机卡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诈骗等刑事犯罪的,您本人也可能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在我省电信、移动、联通三家通信运营商营业厅办理新开电话卡业务时,都会被要求签署一份入网协议,提醒其明确知晓租售、买卖“两卡”行为或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不仅如此,有关“断卡”行动的宣传横幅、海报、宣传单页,也被悬挂摆放在营业厅醒目位置。而在抖音、微信等线上平台,以短视频、图片、文字等不同形式呈现的防电诈小知识也多了起来。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诈骗分子手法多样,手段不断翻新,我省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的力度也持续加码。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我省通信行业正在推行“黑名单”共享制度,开展联合惩戒举措,将对公安机关通报的涉诈电话卡重点地区通信运营商企业以及排名前五的营销渠道,实行挂牌督办,加大核查力度。一旦发现违反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等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基础电信企业立即解除同相关代理商的合作协议,并直接问责相关责任人。


楚天都市报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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