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6234 回复 0

[阳光评论] 警察犯法更应该严肃追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9-13 08: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登录可以看到更多精彩内容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重庆的王女士通过110投诉派出所民警,结果被该民警以传唤为由从家中铐走,其父母还被警方以妨碍公务为由,用辣椒水喷、用警棍打。王女士一家人就此起诉警方。今年7月,法院一审判决警方行为违法,派出所提起上诉。9月12日,渝中区公安分局通报,责令派出所撤回上诉,决定对傅某、陈某等处警民警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纪检、督察部门调查处理。

整件事情的起因,是王女士在一起纠纷调解中拒绝二次录口供,与民警陈某发生口头争执。她觉得陈某态度不好,通过110进行了投诉,没想到惹来这么大的麻烦。她自己被暴力铐走,年迈的父母被喷辣椒水,被警棍打,甚至被立案侦查、刑事拘留。在确定没有犯罪事实后,一家人为自己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多方投诉无果,最终只能打官司。好在,打了大半年的官司,法律终于主持了公道。

整个事件并不复杂。王女士拒绝配合调查的确不妥,但她依然有投诉当事民警的权利。因为法律规定,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法院的判决说得很清楚,王女士父母在女儿要被带走时的阻拦行为,尚未达到需要民警对其使用警械的程度,二人亦未实施袭击人民警察的行为,而涉事派出所民警在执法时却有多项不规范行为,并未提及处理“110电话”报警投诉事宜,也未使用传唤证,是典型的违反法定程序。知法者犯法,执法者违法,令人心痛愤怒,更让人警醒。

直到法院判决了,事实清楚明白,派出所还不服,要不是上级分局介入,还想着上诉。纵然法律程序允许,但也足见其对群众权益的漠视,以及滥用权力的傲慢。个别警察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不仅给当事群众带来了身心上的创伤,更是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若不严肃处理,追责到底,难以取信于民。

作为执法者的警察犯了法,更不能由上级单位通报道歉了事。谁做错的事谁负责,谁管理不到位,谁负连带责任,违法怎么罚,违纪又怎么罚,大家都等着看下一步的处理结果。

唯有切实依法执法,让所有违法者都付出代价,才能增强司法公信力,维护队伍的纯洁性。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