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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对游客不文明行为就该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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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7 08: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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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平安北京通报,针对近日一游客在故宫西华门外城墙上刻划的情况,经警方工作,将违法行为人周某查获,并对周某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据9月26日《人民日报》客户端)

9月8日下午,在北京圆明园遗址公园远瀛观与大水法区域,一名中年男性游客无视 “ 请勿进入 ” 的提示牌,进入遗址区域踩踏,并无视工作人员的提醒。该游客李某后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时隔不过两周的时间,9月21日,一名男子用钥匙在故宫西华门城墙上刻字,被目击者拍下视频。文明旅游呼吁了多年,还有游客如此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也是不可思议。

首先要提醒游客的是,景区不是私人空间,公共场所都是有眼睛在盯着的。有游客的眼睛,也有监控的眼睛,如果行为不检点,伸手必被捉。对城墙上刻画的行为,故宫工作人员表示,附近有摄像头,会查到具体游客是谁,对其以后购票进行限制。

这个购票限制,就是接着要提醒游客的地方,景区不是法外之地。根据2016年出台的有关规定,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将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即俗称的“黑名单”,在限定的时间内将被禁入相关景区。另外,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可“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对文物或名胜古迹破坏严重或手段恶劣的,则可能触犯刑法,被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在圆明园踩踏遗址的游客,与在故宫刻画的游客,均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惩处。这再次提醒游客,可以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在景区内却不能想怎样就怎样,不可有任何不文明之举。

由于不文明旅游现象时有发生,也说明倡导文明旅游仍任重道远。一方面是景区要做好宣传提示工作,劝导督促游客文明旅游;另一方面,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治要落到实处,诸如“黑名单”制度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目前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拉黑”后的禁入范围也通常为某个景区或某个地域的景区。对不文明行为情节恶劣的,不妨从时间与空间上延长“拉黑”的范围,以加大惩治的力度,以儆效尤。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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